開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規范藥品市場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
針對近期甲流高發,人民群眾對磷酸奧司他韋藥品需求量增大,為切實保護消費者平價購藥和用藥安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確保藥品市場價格平穩有序,開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就有關事項向全市藥品經營者及有關單位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格遵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切實加強價格自律,規范價格行為,自覺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
二、不得借甲流高發之機哄抬藥品和醫療用品價格。不得在成本未明顯增加時,大幅度提高價格,或者成本雖有增加但價格上漲幅度明顯高于成本增長幅度。不得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散布漲價信息。
三、不得價格欺詐。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
四、不得虛假宣傳。不得對銷售情況、用戶評價等弄虛作假,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和相關公眾。
五、對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法律法規,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視違法情況和情節輕重處罰款,最高處500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自本提醒告誡書發布之日起,各經營者應當立即按本提醒告誡書的要求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規范價格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市場價格監管力度,依法嚴厲查處哄抬物價、價格欺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穩定。
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相關經營者的價格違法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存在價格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舉報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開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1日
(來源:開封發布)
編輯:正觀新聞 作者:正觀新聞